各二级教学单位:
为深入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最新政策要求,主动服务上海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需求,全面落实《学校(院)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创新行动实施方案(2026年-2028 年)》,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,培育打造一批具有示范辐射效应的教学研究成果,学校决定启动 2026年度校(院)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(以下简称“教改项目”)立项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总体要求
2026年度校(院)级教改项目立项与管理工作,严格遵照《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校发〔2025〕2 号)(附件1)执行,实行“立项建设、结题认定”制度。只有经学校正式立项,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建设任务且通过验收结题的项目,方可认定为校级教改项目。请各项目申请人认真研读附件1文件,严格按要求开展申报及后续建设工作。
二、申报项目类型
本年度项目聚焦“人工智能+”方向,重点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,促进智能化教学模式创新,激发教师教学创新活力,提升学生学习体验与人才培养质量。具体设置三类项目:
三、各类项目申报及建设要求
(一)“人工智能+”专业建设类项目
1. 立项数量
2026年学校预计立项5项左右“人工智能+”专业建设项目。
2. 申报对象
以专业(群)为单位,优先支持上海市高水平专业群相关专业、学校重点建设专业及特色专业申报,题目自拟。
(1)申报方式:各教学单位可单独申报,也可联合相关教学单位、行业企业共同申报。联合申报需明确牵头单位及各方职责,且牵头单位须为我校教学单位。
(2)申报限额:每个教学单位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,其中牵头申报不超过1项。
3. 建设要求
项目需紧扣学校办学定位,聚焦人工智能技术与专业建设的深度融合,突出落地性、实用性、创新性和职业性。重点探索人工智能在专业建设中的落地路径、场景搭建方法及实效提升策略,围绕人工智能赋能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、课程体系建设、实践教学改革、师资队伍建设、深化产教融合五大方向开展建设,打造特色鲜明的高职专业品牌,提升学生就业竞争力与岗位适配度。优先支持可落地、可推广、有实效、有创新的探索性项目。
4. 结项验收要求
结题验收时需提交以下材料:结题验收表、项目总结报告、“人工智能 +” 专业建设案例(每个专业不少于2个,案例需包含介绍、特色做法与经验、主要成果、应用推广价值四部分)、项目建设成果原件及相关支撑材料。所有材料须真实规范,与项目建设实际一致。
(二)“人工智能+”课程建设类项目
1. 立项数量
约10项,含“人工智能+”通识课程群课程、“人工智能+”市级精品培育课程两类。
2. 申报对象
申报课程须纳入《校(院)计算机课程教学改革实施方案》“1+1+N”课程体系,包含1门公共必修课程《人工智能基础》、1门跨学院AI平台课程《旅游大数据及其应用》以及N门面向全校征集的“AI+文旅”专业课程。以上课程除重新整合课程内容、组建教学团队、研发课程标准、重整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外,还需要开发线上课程资源,以保障后期课程教学顺利开展。
项目负责人须为课程主讲教师,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,熟悉课程内容体系,具有数字化教学基础,鼓励跨学科教师团队联合申报。
申报课程须为学校最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涵盖的课程,且已建成上线开放共享的数字化课程,完成不少于两(学)期的教学实践,思政课、公共必修课程、专业核心课程优先申报。
项目负责人须为课程主讲教师,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,熟悉课程内容体系,具有数字化教学基础,鼓励跨学科教师团队联合申报。
3. 建设要求
以人工智能技术为支撑,实现教学资源、教学过程、教学评价的智能化升级,明确 AI 技术融合的具体场景与实施路径。重点围绕四方面建设:一是教学资源智能化,整合多元资源,构建知识图谱、智能题库和个性化学习资源包;二是打造智能教学助理,优化教学流程,探索“AI+ 翻转课堂”等新型教学模式;三是提供智能学习支持,开发24小时智能学习伴、智能问答平台等工具;四是实施智能教学管理与评价,运用AI技术开展教学过程管理和学情分析,提供精准指导。学校将统一开通平台功能,并邀请技术单位开展培训。
4. 结项验收要求
结题验收须提交结题验收表、课程建设总结报告(不少于 2000 字)。其中,通识课程群项目另需提交课程标准、教学大纲、授课计划、课程资源包等全套资料;市级精品培育课程项目另需提交建设期新增课程资源包、课程应用效果证明等资料。
(三)“人工智能+”教材建设类项目
1. 立项数量
约20项,含本、专科纸质教材和数字教材。系列教材按 1 套立项,经费按单本支持。
2. 申报对象
申报教材对应的课程须为学校最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涵盖的课程,且完成不少于四学期的教学实践,公共及专业必修课配套教材优先申报。
(1)纸质教材:优先支持已有出版经费、出版社主动约稿、行业认可度高且在编的教材,第一主编原则上为我校(院)在职在编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。
(2)数字教材:本年度重点支持方向,含校本教材和预出版教材。已获国家规划教材、国家优秀教材奖的教材须全部建设数字教材,可分批次三年内完成;其余教材优先支持已有数字化课程资源的项目。教材主编及编写人员需符合《教材管理实施细则(修订)》(校党委发〔2021〕21 号)(附件 2)要求。校本数字教材第一主编职称条件可适当放宽,但主编团队中须有我校(院)在职在编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;预出版数字教材第一主编原则上为我校(院)在职在编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。
3. 建设要求
(1)选题范围
①教育部 2025 版专业目录旅游类新专业教材;
②数智化赋能文化与旅游相关专业发展系列教材;
③填补专业教材空白或优于现有教材的项目。
(2)编写要求
符合《教材管理实施细则(修订)》(校党委发〔2021〕21号)(附件2)中教材规划、编写与出版的相关规定。数字教材需依据情景化、动态化、形象化学习需求,进行混合媒体编排与交互设计,适配智能手机、平板电脑及PC端,融合文字、音视频、3D资源和练习测试模块,支持移动泛在学习。学校将开通教材建设平台并开展培训,对建设成效好的教材择优推荐公开出版。
4. 结项验收要求
除校本数字教材外,其余教材项目须完成公开出版发行方可结项。教材出版前须履行出版审核流程,提交教材出版审核申请表;验收时须提交结题验收表及纸质教材两套。所有教材项目建设出版周期不超过两年,2026年度完成出版的项目负责人,可获得校级教改项目优先立项资格。校本数字教材须于2026年度完成线上建设,验收时提交结题验收表及相关支撑材料。
四、项目经费资助
以上项目将参照《校(院)教学研究项目资助和教学成果奖励办法》(校(院)发〔2019〕28号)相关要求实施经费资助。除专项资助的建设经费外,涉及资源建设更新、平台开通等相关费用,由教务处依据《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(2023年修订)》规定,统一组织采购并办理支付事宜。
五、材料提交要求及时间
(一)材料填写要求
1.“人工智能+”专业建设类项目请填写附件3
2.“人工智能+”课程建设类项目请填写附件4
3.“人工智能+”教材建设类项目请填写附件5
(二)材料提交时间及方式
1. 请各二级教学单位收齐所有项目申报材料,填写附件3-5中的审核意见,并汇总填写附件6《2026年度校级教改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》,于2026年3月6日之前,将附件3-6的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邮箱xx103@vip.126.com,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20-101D。
2. 所有纸质材料请在指定位置签字、盖章,确保规范完整。
六、 项目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,请联系教务处。
联系人:张老师;联系电话:57126321。
教务处
2026年2月
关于启动2026年度校(院)级教改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.pdf

